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附加税什么意思的一些知识点,和附加税12%是什么意思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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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附加税是什么意思
1、附加税是一种额外的税费,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纳税人所征收的一种额外的税收负担。
2、附加税通常是在常规税收之外,根据特定政策或法律规定额外征收的税费。这种税收形式并非对所有纳税人普遍征收,而是针对某些特定情况或特定行业进行征收。附加税的目的多种多样,可能是为了调节经济、平衡 *** 预算、筹集特定项目的资金等。这些附加税费往往具有一定的临时 *** 和针对 *** 。
3、附加税的种类繁多,包括教育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这些附加税的具体用途也各不相同。例如,教育附加税主要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城市维护建设税则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建设。这些附加税的征收标准和方式通常由 *** 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制定。
4、附加税的征收与实施往往与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税收政策紧密相连。 *** 会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社会需求和财政状况,适时调整附加税的征收标准和范围。因此,附加税的变化也反映了 *** 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调控意图。
5、以教育附加税为例,当企业或个人缴纳所得税时,还需要根据所得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教育附加税。这笔税款专门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如改善学校设施、提高教师待遇等。此举旨在通过税收杠杆,引导社会更加重视教育,并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6、总的来说,附加税是一种根据特定情况和政策需要额外征收的税费,其种类、用途和征收标准均具有一定的灵活 *** 和针对 ***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了解附加税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有助于更好地进行财务规划和 *** 申报。
二、专项附加税扣除是什么意思
1、之一条根据《中华人民 *** 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 ***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3、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4、第四条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5、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6、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7、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之一款规定执行。
8、第六条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第七条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 *** 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10、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1、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12、第十条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13、第十一条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 *** 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4、第十二条纳税人发生的医 *** 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 *** 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15、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 *** 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16、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当留存医 *** 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 *** 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 *** 记录的本人年度医 *** 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17、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 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 *** 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 *** 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 *** 的利息扣除。
18、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 *** 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 *** 利率的住房 *** 。
19、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0、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 *** ,其 *** 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1、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 *** 合同、 *** 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22、第十七条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23、(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 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4、(二)除之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25、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6、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 *** 公布的数据为准。
27、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 *** 机关所在城市。
28、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29、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30、第二十条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 *** 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32、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33、(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4、(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5、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36、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 *** 、财政 *** 、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37、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 *** 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 *** 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 *** 、准确 *** 、完整 *** 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 *** 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38、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 *** 信息,以及 *** *** 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39、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40、第二十六条有关部门和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向 *** 部门提供或者协助核实以下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信息:
41、(一) *** 部门有关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户成员关系信息、出入境 *** 信息、相关出国人员信息、户籍人口死亡标识等信息;
42、(二)卫生健康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独生子女信息;
43、(三) *** 门、 *** 门、 *** 有关婚姻状况信息;
44、(四) *** 门有关 *** 学籍信息(包括学历继续教育 *** 学籍、考籍信息)、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境外教育机构资质信息;
45、(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有关技工院校 *** 学籍信息、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信息;
46、(六)住房城乡 *** 门有关房屋(含公租房)租赁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有关住房公积金 *** 还款支出信息;
47、(七)自然资源部门有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48、(八)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商业 *** 还款支出信息;
49、(九)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在医疗保障信息 *** 记录的个人负担的医 *** 费用信息;
50、(十) *** *** 主管部门确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涉税信息。
51、上述数据信息的格式、标准、共享方式,由 *** *** 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 *** 局商有关部门确定。
52、有关部门和单位拥有专项附加扣除涉税信息,但未按规定要求向 *** 部门提供的,拥有涉税信息的部门或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53、第二十七条扣缴义务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 *** 机关, *** 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54、第二十八条 *** 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 *** *** 、居民 *** 会或者村民 *** 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核查。
55、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56、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7、第三十一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 *** 作办法,由 *** *** 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58、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扣除是什么意思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其每年需支出的费用和子女教育费用中的部分支出。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对于不同阶段的教育,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每月1000元,高等教育每月400元。
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 *** 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扣税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纳税人(释:学前教育指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能扣多少: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要么选择父母分别扣50%,要么选择父母一方扣100%。
扣税对象: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学历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可选择本人扣除或其父母扣除;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取得证书当年,扣除3600元。
扣税对象: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 *** 费,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年限额8万元,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医 *** 费由父母一方扣除。
扣税对象:支付首套住房 *** 利息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在发生 *** 利息的年度)
扣税对象: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发生租房租金支出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 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800元。
纳税对象: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纳税人。
能扣多少: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万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万元的扣除额度,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更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按每年12000元-24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孙女。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扣除是什么意思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之一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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